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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线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司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组织开展2019度企业自行环境监测活动。我单位对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现将公司自行监测结果执行情况通过企业网址向社会公示,监测数据见附件。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附件:1、2019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2、第三方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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